宁夏大北农企业管理中引入“政委制度”

2016-10-24 17:22:09

大北农党建工作简报

 

2016年第88期

(总第293期)

 

大北农集团党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5日

       

宁夏大北农企业管理中引入“政委制度”

 

近年来,宁夏大北农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公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于2016年10月6日,宁夏大北农党总支做出决定,在企业管理中引入“政委制度”,并规定了以下四个明确:

一、明确政委的职能定位

支持企业文化变革并参与变革行动;建立所在业务部门岗位说明书、职位、人员管理等基础性人力资源体系;制订并执行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参与所在业务部门的领导工作和人才成长通道建设;从人力资源视角出发参与业务部门管理工作,给出有效的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向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反馈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计划的落实情况和有效性;协调员工关系,反应员工诉求,了解并反馈培训需求。

二、明确了政委的作用与价值

宣传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创建并落实基于公司价值观的部门文化;推动领导与员工间的信任融合;充当员工的心理咨询师;担当组织的角色,落地人力资源的基层管理工作。

三、明确了政委的素质能力标准

政委的素质能力标准主要体现在专业化、职业化、品格特质方面,涵盖战略推动、专业应用、专业领导力、个人品行等四个方面。

四、明确了政委的待遇

政委制度实施以后,每位政委、每月补贴200元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