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文件
海园工〔2016〕27号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
关于印发《海淀园“七五”(2016-2020)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海淀园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园区各企业:
《海淀园“七五”(2016-2020)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经2016年第8次海淀园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
2016年12月27日
海淀园“七五”(2016-2020)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五年,是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五年,是海淀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重要五年。根据《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定位,围绕海淀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园区机关、企业广大员工法律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园区机关、企业中形成党员干部厉行法治,企业员工奉行法治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是: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核心区建设为主线,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园区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实现“人在法中、法在心中”的和谐共建局面。
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淀区“十三五”时期聚焦创新发展、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共建共享改革成果和核心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核心区和企业建设发展中的服务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法治宣传要走进企业、贴近群众,更加注重服务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办事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园区党的工作、行政工作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当中,不断提高园区依法治园、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
——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动员全园区力量形成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合力,推动园区工委、管委会主导与机关、企业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的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机关、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深刻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维护党章权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企业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核心区建设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在机关企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重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宣誓制度、民主政治建设、尊重保障人权等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三)加强园区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学习
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充实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内容,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意识;机关各部门、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拓宽学法渠道,推动学法形式创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宣传法律,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加强机关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核心区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产业规划、投资融资、经济运行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高科技企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行业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举办法治培训和法治论坛活动,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绿色北京”和“和谐宜居海淀”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节约能源、循环经济、环境保护、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针对科技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国家扶持创新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企业品牌与专利战略、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提供跟进式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加强财政金融税收、企业并购重组、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以及规范“互联网+”行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学习宣传,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主创新、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公益慈善、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以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加强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引导园区企业员工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治安管理、市政管理、市容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道路交通、文物保护等涉及公共管理、公共秩序及公共规则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电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崇法重德的良好氛围。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法治人文环境。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园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落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出实效,全面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
在巩固和发展宣传栏等传统阵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群等新兴传媒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教育网络和多形式、立体化的法律传播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孵化器、专业园等机构的作用,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搭建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培训,建立完善机关、企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园区企业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共同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核心区“十三五”时期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机关、企业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的成功经验,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借助“法之声”宣讲团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针对企业特点,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严格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
工委总牵头园区普法工作,工委各部门和管委会各部门、园区各企业都有责任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工委办公室负责对接上级法宣办,统筹、协调园区法宣工作及园区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工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机关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纪工委负责对机关、企业党员的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工委负责企业劳动法规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其他处室按照各自业务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知识产权、企业经营管理等与核心区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各企业结合每年中心任务和产业特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积极主动做好本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本规划自2016年开始实施,2020年进行总结验收,期间进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验收。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海淀园“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海淀园“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长萍 海淀区副区长、海淀园工委书记(兼)、海淀
园管委会主任(兼)
副组长:吴宝华 海淀园工委常务副书记
胡 岩 海淀园管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 斌 海淀园工委组织部部长
刘 莉 海淀园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王 晖 海淀园工会工委主任
张晓初 海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梁爱民 海淀园管委会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舒毕磊 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王 伟 海淀园服务体系建设处副处长
海淀园管委会对外合作处副处长
曹 燕 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
张芳英 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副处长
王春生 海淀园管委会投资促进处副处长
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魏新高 展示交易中心副主任
(备注:目前部分处室空缺的成员,待有任命后再补充。今后有人员变动需对成员做出调整的,请各处室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补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负责与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门的联络,负责与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及企业的工作协调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海淀园工委办公室主任(兼)
副 主 任:宾智慧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人员:赵国华 海淀园工委办公室
王 妍 海淀园工委组织部
赵文赫 海淀园纪工委
王远霞 海淀园工会工委
张岩峰 海淀园管委会办公室
赵宝君 海淀园管委会科技发展处
王震宇 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刘梦洁 海淀园服务体系建设处
李丽华 海淀园管委会对外合作处
傅艳丽 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促进处
李 琳 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李锦程 海淀园管委会投资促进处
王伟英 发展研究中心
包 牧 展示交易中心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 2016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