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18-03-14 17:11:53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组织部文件  

海园组〔2018〕16号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组织部

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要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历年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功能、补短板,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党内生活标准,分七个步骤开展。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淀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特别是在各级领导机关的,要对照北京信息第2期调研与参阅中列举的文件照抄不落地、拍照留痕做样子、脱离实际作决策、工作要求一刀切、专项部署没标准等11种表现形式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按期换届、党内民主、党务公开等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查找问题,形成个人书面材料。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要围绕党支部职责,报告检查一年来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情况,比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评星定级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主要包括支部对照检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程序。党员人数超过30人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1.参加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大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可不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测评对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大会流程:(1)支部对照检查。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2)党员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要发言,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比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能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培训、是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无“四风”问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要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3)党员之间互评。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4)开展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要与本支部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相结合,简便易行,不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海淀园各联合性质党支部是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其上级党组织确定。没有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联合性质党组织,各级班子成员要在本级班子成员间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联合性质党支部要召开支部班子(扩大)会对党组织内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党员提出评定等次,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后,向本人反馈评定结果;联合性质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的评议测评由其上级党组织作出。

(六)作出组织评定,强化结果运用

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考虑党员日常表现、党员积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海淀区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海群办发〔2014〕23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党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前,要逐级报至园区工委组织部同意。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七)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整改事项、整改承诺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组织指导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组织关系隶属由基层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做出具体安排,确保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都开展相关工作。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园区工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大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情况,包括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请于2018年3月19日前报园区工委组织部。

 

附件:民主评议测评模板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6日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6日印发